2019年12月26日,*ST高升(000971)发布公告称: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髙升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高升控股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
此前,*ST高升(00097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于2019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鄂处罚字[2019]5号),在经过一年调查后,收到正式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韦振宇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同时韦振宇作为高升控股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合计罚款九十万元;对李耀、张一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对孙鹏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律师表示:*ST高升(000971)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查实后,证监会给出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也有了维权依据。目前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及时联系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进行索赔预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条件
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之间买入*ST高升(000971),且在 2018年9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参加索赔第一步的所需资料:
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请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收件地址;
5、您本人的常用正常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营业部)
用于接收赔偿案(为减少您的顾虑,我们一般不代收赔偿款!)
收集好资料后请寄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15楼1509室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 谢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