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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仲裁的程序及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12-19    作者:魏俊冰律师
  出门在外辛辛苦苦为了生活打工,但是经常会有一些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大多数职工往往都是受害者,那么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做呢?
  其实当我们工作中遇到不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仲裁程序如何走?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
  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
  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裁决。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3、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5、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2、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的条件及其劳动仲裁的流程,在与单位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找律师为自己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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