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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房屋如何过户
发布日期:2019-12-16    作者:方乐律师
一、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果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完税凭证(《契证》)
  3、《房屋他项权证》
  4、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5、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
  6、《房地产转让合同》
  7、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身份证明、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8、主债权合同
  9、抵押合同
  10、其他必要材料
  二、在抵押期间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房主)姓名变更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4、《居民户口簿》(须记载曾用名)
  注:如果《居民户口簿》未记载曾用名的,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姓名变更证明。
  5、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身份证明、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三、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坐落地址发生变化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房主)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4、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名审批材料
  5、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身份证明、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四、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申请办理共有的,由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他项权证》
  3、《结婚证》
  4、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5、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身份证明、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五、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离婚后欲办理更名(离婚析产)的,由原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手续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完税凭证(《契证》)
  3、《房屋他项权证》
  4、原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5、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提供离婚手续
  a、民政局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b、法院调解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
  c、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
  注:分割房屋地址与《房屋所有权证》相符
  6、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身份证明、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7、主债权合同
  8、抵押合同
  9、其他必要材料文章来源自网络,侵权通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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