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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登记程序有问题能不能申请婚姻无效
发布日期:2019-10-29    作者:丁嫣律师

导读:婚姻法对结婚程序有明确规定,但由于操作上的问题还是会出现程序上瑕疵的问题。那么登记有瑕疵的婚姻能申请撤销无效吗?请看下文。
 (一)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登记程序有问题能不能申请婚姻无效 
        当事人以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能否得到支持?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需要分两种情况: 
        1.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如果同时欠缺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 
        2.当事人以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要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关于婚姻无效的四种规定情形之一,法院就只能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但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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