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一)故意伤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1、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延伸阅读:)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 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 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