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晚间,益盛药业(002566)公告因虚假陈述违法行为,已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
益盛药业违法事实主要内容如下:益盛药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一)益盛药业上市前存在4名股东为556人代持股份的情形。(二)益盛药业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三)益盛药业及其部分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明知或应当知悉代持事宜。(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益胜指使隐瞒代持情况。证监会对益盛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系顶格处罚)。
益盛药业(002566)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 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盘之前任何时间买入益盛药业股票(包括一级市场),并在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益盛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