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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证监会配资规定,股票配资最新法规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9-20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关于股票配资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第三条规定:“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8〕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偿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投资股票配资被骗案例:
上月初就有一位40几岁的阿姨,之前在家炒股也是纯属娱乐爱好,就在她加入到一个微信股票分享交流群后,心态发生了变化,看着群里的人晒出的跟老师赚的各种盈利,就蠢蠢欲动,再加上一个月以来跟着老师买了几只股票,基本都赚了,愈发觉得老师炒股技术了得。最后她将自己股市的8万再加上自己这些年的存款12万,一共20万一股脑的入金进去,在开户客服的指导下她在某配资平台开好户,然后跟着老师的指令进行操作买卖,结果不到一周20万本金只剩下不到2万,这时她才隐隐约约觉得不对劲,这时她想体现出来,结果客服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到账,这下她彻底慌了。
▋处理结果:
这才上网去搜,之后就看见了我司团队发布的文章,文中的受害者也和当事人有同样的遭遇,于是当事人赶紧联系了我司团队。在签订好相关协议之后,我司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7天的调查跟进,平台的人联系当事人,然后要求和解并同意赔偿全部损失,让当事人重新找到了希望!

▋本文结语:
其实从上面的案例和国家相关条款里不难看出,国家对于股票配资这一方面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就有众多虚假网络平台通过微信群,直播间等途径吸纳会员,先是讲解股票知识进行洗脑,然后再转移到股票配资上来,经过群里的托的扮演烘托,老师变成炒股高手,可以让投资者稳赚不赔,只要上套最后只能血本无归。
通过本团队的观察,凡是从事股票配资,期权,股指,外汇等等投资被骗的,经历都是大同小异,骗子们的手段也差不多,但是有很多人却白白错失最后追回的机会,让我们实在感到心痛惋惜。

▋如果您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平台还在运作,还没有跑路;
2、有与业务员,老师有聊天记录;
3、有出入金流水或是转账记录;
4、交易操作在半年以内;
5、亏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
6、投资融资融券、指数、个股期权、股票配资、外汇,数字币,期货等其他产品都可以维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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