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002566)股票索赔公告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征集益盛药业投资者提起索赔。
2017年2月9日晚间,益盛药业(002566)公告因虚假陈述违法行为,已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益盛药业违法事实主要内容如下:益盛药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一)益盛药业上市前存在4名股东为556人代持股份的情形。(二)益盛药业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三)益盛药业及其部分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明知或应当知悉代持事宜。(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益胜指使隐瞒代持情况。证监会对益盛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系顶格处罚)。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 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盘之前任何时间买入益盛药业股票(包括一级市场),并在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益盛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时效至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