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女方婚前与他人怀孕,法院能否判决我们离婚?
发布日期:2019-09-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问:我与妻子张某于今年五月结婚,七月份在检查身体时发现妻子张某已怀孕4个月。在我一再追问下,张某承认婚前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我认为张某没有对我尽到忠诚义务,于是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张某不同意离婚。法院能否判决我们离婚?



答:法院不能判决你们离婚。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