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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订立与效力的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9-03    作者:邓普云律师

电子合同订立与效力的法律问题???null有人预言:21世纪将是电子商务的时代。电子商务作为新世纪经济增长的引擎,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有资料显示,1996年全球电子交易额只有28亿美元,1999年在线购物交易额达312亿美元。据预测,到2001年,全球的电子交易额将达到3000亿美元。就我国而言,截至到1999年6月,我国WWW网站为9906个,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站点有296个。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事物,人们希望对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要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规则体系,树立人们对电子商务的信心,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繁荣发展。建立这种法律规则体系应充分考虑到电子商务的特点,并兼顾现有的传统商务模式和各国及国内各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所以,如何在现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则,则成为法学界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电子合同是随着现代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及电子商务的出现而产生的一个新概念,这种通过计算机网络而形成的合同与传统合同有很大不同。本文分六章分别介绍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发展、立法状态、类型和特点;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点;电子合同的订立途径;书面形式;要约和承诺;电子签名;电子证据等问题,并对中国今后有关电子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划提出了一点建议。电子商务是指在商业及其他经济活动中,将电子网络及电子技术作为一种介质而从事的各种各样的交易活动。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国际组织、各国都积极地推动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现有的电子商务包括BtoB和BtoC两种类型,具有无纸化、网络化、信息传输的实时性和交互性、开放性、全球性的特点。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中的重要内容,具有与传统合同不同的特点。电子合同的订立途径包括E-mail、EDI、网络广告、互动的可视电话等,本文主要论述了?E-mail和EDI两种应用广泛的途径。在合同的形式方面,电子合同虽然不象传统合同一样具有书面形式,但通过契约式、法律式的方法,完全可以使电子合同具有与书面形式相同的法律地位。在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方面,E-mail与传统合同没有太大的区别,而EDI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是有效的,由于EDI合同要约和承诺具有即时性的特点,所以要约和承诺不可撤回或撤销。在合同的生效方面,本文通过分析数字签名的运行程序,论证了数字签名完全可以起到与手写签名相同的作用,而且各国也开始通过立法承认和规范数字签名。在合同效力的认定方面,电子证据与传统书面证据一样,可以作为证据,并且是间接证据,具有一定的证明力。我国现还没有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我们应顺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而制定及完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本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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