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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应该怎么维权
发布日期:2019-08-26    作者:110网律师
  遇到医疗纠纷后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很多人对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增强一下维权意识,维权也不是盲目维权,要有事实根据,不要无理搅三分,要正确运用法律。    有医疗纠纷应该怎么维权?-第一步曲: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有医疗纠纷应该怎么维权?-第二步曲: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    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有医疗纠纷应该怎么维权?-第三步曲: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举证、持证,法院根据认定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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