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天奇股份(002009)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于2019年8月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9】3号)。于2017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17010号、苏证调查字2017011号、苏证调查字2017012号、证调查字2017013号)。经证监会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黄伟兴作为天奇股份实际控制人以借用他人名义认购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的方式认购天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黄伟兴实际控制财通基金定增21号等3只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
三、天奇股份2014年年报未如实记载黄伟兴通过天弘基金定增1号控制天奇股份的情况;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天奇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黄伟兴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黄斌、费新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谢保平律师表示:天奇股份(002009)及实控人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根据天奇股份(002009)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说明天奇股份(002009)认可证监会调查的结果。所以,投资者获赔几率很大,如果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及时联系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进行索赔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条件2014年8月9日至2017年4月27日间买入天奇股份(002009),且在2017年4月28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证券维权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索赔条件有可能根据证监会行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律师收费 参加索赔第一步的所需资料:1、资金对账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打印范围是:第一次建仓~清仓(未清仓的话打印到当天);
未清仓的朋友要打印出目前的股票库存的情况;
每页都要盖章(页数多的可盖骑缝章);
对账单上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对账期间、证券账号这四项信息(无法打印出的话手写后盖章也可以);
可以的话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
交易频繁的朋友请另外提供Excel表格)
2、开户确认单
(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无法打印的话,可用账户信息表代替,或用股东卡内页复印件代替);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您的常用收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