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武汉凡谷(002194)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近期将再次提交材料向法院立案。
2018年3月6日,武汉凡谷(002194)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对武汉凡谷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证监会查明其违法事实主要为:
武汉凡谷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本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武汉凡谷(002194)股票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6年8月27日到2017年9月13日之间买入武汉凡谷(002194)股票,并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武汉凡谷(002194)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目前齐程军律师团队已经启动武汉凡谷(002194)的投资者索赔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