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002147)股票索赔公告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新光圆成(002147)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2019年3月29日晚间,新光圆成(002147)公告于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皖证调查字2019031号):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9年3月30日之前买入新光圆成(002147)股票,并且在2019年3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具体条件可能根据索赔进展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齐程军律师团队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