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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双方变更协议,根据约定房子都给了他,他却不给我补偿,我可以起诉吗?
发布日期:2019-07-25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约定四套房产全部归女儿,不过房产一直没有过户给孩子。后来他提出重新分割,所有房子都归他,他补偿我200万元,我们签订了补充协议。
可房子全部过户给他之后,对方却不给我那200万元。
请问我这个协议有效吗?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200万元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你们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对你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扶养做出的统一协议,如果要变更,要经过双方一致同意。
现在你们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协议,双方签字后就要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因此,如果你前夫拒绝履行协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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