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惠而浦(600983)股票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5    作者:齐程军律师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正在推进惠而浦(600983)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2018年5月3日,惠而浦(600983)公告因其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17年7月27日,惠而浦发布《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经自查,公司发现主要在销售折扣计提方面在2015及2016年度存在会计差错,公司管理层初步估计该等差错金额约为人民币2.5-3亿元。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22日到2017年7月27日之间买入惠而浦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惠而浦股票的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