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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著作权质押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发布日期:2019-07-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6、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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