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中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9-06-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招摇撞骗罪
(一)与诈骗罪的区别:
1.获取的利益不同:诈骗罪获取的是财物,招摇撞骗罪除可骗取财物,还可骗取其他利益,如政治地位、升学就业的机会等。
2.方式不同:本罪只能采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罪可采取任何方式。
(二)法条竞合: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1年3月1日《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学员问:在骗取财产时,也应具备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吗? (1)有欺诈的行为;(2)被害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3)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对财产作出了处分;(4)犯罪人财产增加;(5)被害人财产减少。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
是的,招摇诈骗罪肯定具备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二者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构成招摇诈骗罪的情况下就不再定诈骗罪,而且招摇诈骗罪有其自己的特点。
招摇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1.获取的利益不同:诈骗罪获取的是财物,招摇撞骗罪除可骗取财物,还可骗取其他利益,如政治地位、升学就业的机会等。
2.方式不同:本罪只能采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罪可采取任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