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一、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1、申请。申请人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人社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现场考察。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4、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许可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
二、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 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三、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条件 1、由于劳务派遣的经营范围较广,涉及各行各业,需招聘的劳务工较多,因此我国要求申请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
2、申请公司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符合经营范围的设备设施。
3、申请公司需有合法合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遵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其他法律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