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刑法资料:打击报复证人罪
发布日期:2019-05-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故意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证人依法作证的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对象是已经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作证的证人。了解案件情况但尚未作证的人,属于妨害作证罪的对象,不是本罪的对象。通过加害证人近亲属的方式来报复证人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9条的规定,可以构成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法律 教育 网
  根据刑法第30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