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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手续应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9-05-24    作者:刘琬琳律师
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不懂法律,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所以关注专业婚姻法律知识,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显得尤为重要今天笔者来谈谈起诉离婚的程序。
首先基本流程为如下:
1.写民事诉状。民事起诉状需要写明:
1)诉讼主体信息(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和住所地)
2)诉讼请求
3)事实与理由。
诉状最好打印,但签字落款处需手写签名。
准备立案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原被告身份证件、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需分割的财产信息
2. 立案。一般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的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需要提交起诉状2份和上述的其他立案材料复印件2套。
3.缴费并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
4.等候通知并开庭传票,按通知时间出席庭审。
5.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组织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开庭、等候宣判并领取《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此时要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以上文章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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