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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发布日期:2019-05-22    作者:单义律师
对于外汇留置权很多人都不了解,但是平时我们接触得也比较多。那么外汇留置权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一些知识,不清楚的朋友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对以后也许有帮助。
外汇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清楚的了解外汇留置权的意思,才能更好的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对于大家来说在遇到类似的情况下,才能知道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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