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9-05-17    作者:燕薪律师

提问:政府认定我的房子是违章建筑,我认为政府给我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说我已经过了复议期了,可是我是一周前才知道这个处罚决定的,请问我的复议期限过期了么?
回答:如果你确实是一周前才知道这个行政处罚决定的,你的行政复议期限就没有过期。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所以,复议期限的计算始点为你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你是一周前才知道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并没有超过60日的复议期限。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