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转租的条件是什么,房屋转租要交哪些税费?
一、房屋可以转租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三)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四)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二、房屋转租要交哪些税费
房屋转租要交以下费用:
(一)营业税。对公司取得的转租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文:“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第076号):“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在计税依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企业将租用的厂房再转租出去,应全额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不能扣除租赁成本。适用税率根据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率:对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征收;对按市场价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的税率征收。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征收。
(四)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包括承租合同和转租合同,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再转租所得是属财产租赁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能提供原承租合同及合法完税凭证的,原支付的租金可分次(月)从租金收入中扣除计算缴纳个人所税,但不再重复扣除基本费用标准。同时还准予扣除在转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另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0%,但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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