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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19-05-10    作者:邓普云律师
在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以后,双方会自行协商赔偿的金额,如果双方在交警的调解下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有可能会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在起诉之前对方有可能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并且危害到自己的利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二、哪些交通事故需要申请财产保全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扣押房屋、车辆等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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