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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外汇被骗?能通过维权追回受损的资金吗?
发布日期:2019-05-10    作者:110网律师
近一段时间以来,又出现了一批针对正规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的一些诈骗案件,他们前期的诈骗套路和手法,与现货交易、外盘非法期货交易的一样,造成投资者的亏损,对于这些不正规的期货交易如何维权,本律师现将相关经验总结如下,希望对投资者有用。
一、案例介绍
2017124日,有个叫天道酬勤的人加了王某的,当时王某看他的朋友圈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比如去敬老院,资助希望小学,感恩节堆满鲜花的办公室,当时感觉这个人肯定是个善良有爱心的人。因此就通过了,然后他在上说加错了人,相识即是缘,多个朋友多条路,之后每天开始就在里聊天,128日晚他就在上分享他晚上动动手指就94万人民币轻松入账,王某就问他怎么赚的,他说有专业的分析老师帮忙盯盘指导的,要懂得用力。他还说要做王某的师傅教王某赚钱,有机会再一起用赚来的钱去周游世界,这是他第一次许诺王某的,之后就在聊天中传播的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每到周末就会去陪他的父母,百善孝为先,不应缺席爸妈的衰老,这是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所以这么孝敬父母的父母的他,就获得了王某的信任。之后还问王某股票做的怎么样了,王某说赔了点儿,王某说一共投了10几万,他说10几万都够捐一批物资到敬老院了,以后咱们要好好规划才行。
紧接着在1211日晚上又给王某分享他把握了一波螺纹钢,又赚了120万元。之后他就让王某下载文华财经APP,说咱们的秘籍就在那里了。让王某打开去看螺纹钢的行情,并给王某讲述其中的K线图,他说螺纹钢把风险控制在3%以下,100块钱最多亏3块,他说赚的都是市场里面的钱,咱们控制好风险。之后他就让王某去开户,他说他证监会老战友能给王某介绍到贵宾会员区,有专业的老师分析指导,说关系都在那里,有专业的老师操作起来会更赚钱,这样王某就开户了。
刚开始想投入少些试试,他说要王某投入128万元,说这个数字吉利,后来又让王某入资30万元,说158就是一路发,后来又让王某往里加仓,说有老师指导,不会亏的!结果,王某的所有操作都是按照老师的喊单来进行的,而且老师让其频繁交易。当初做期货的时候承诺王某的,换车、买房和周游世界这三个目标,现在哪个也没有实现,并且把本金都赔光了!所有的投资款都进入了某正规的期货公司,所有的交易也全部是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的。
二、骗局套路分析
本案与现货、外盘等非法期货交易明显不同,因为本案都是在正规的期货公司开户的,而且所有的交易也是在正规的期货交易所进行的。
国内合法合规的交易所只有八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海黄金交易所。由于本案的交易就发生在这些合规交易所中,因此,他们的交易肯定是合法的,有效的。
本案中的套路主要以下:
1、以交友为名骗取信任。
2、大师授课、专家喊单指导。
3、频繁刷单、赚取高额手续费。
4、亏多赚少、造成本金损失。
5、承诺收益、引诱开户入金。
以上套路,基本上是非法期货交易的套路,但在正规的期货交易中,也派上了用场。这就让投资者无法区分正规期货交易与非法期货交易。对于非法期货交易中存在的对赌、吃头寸、喊反单、软件幕后操控、虚拟盘等套路问题,在正规期货交易中是否存在,我们不得而知。除此之外,其他的非法期货交易的套路,在本案中已经全部存在,即在正规期货交易中也存在了非法期货交易的大多数套路。这实在是一个危险信号。
当然对于以上套路,正规的期货公司是不会做这些的,做这些套路的,一般都是期货公司下面合作的一些单位或公司,这些公司为期货公司发展或寻找投资者,以赚取一定的利润或费用。
三、相关人员违规地方
期货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的业务主要有三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对于这三种业务,与本案相关的主要是前两项业务。对于本案中的相关人员违规之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喊单老师是否具有从业资格。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未取得规定资格的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2、获利保证。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二)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三)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四)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六)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有无风险提示和签署合同。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在为客户开立期货经纪账户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由客户签字确认,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和《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
4、强制客户按喊单下单。
《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期货公司会员具有下列违反经纪业务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规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部分期货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12个月、取消会员资格、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没有违规所得或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10万元的罚款;违规所得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未按客户的委托事项进行交易,故意阻止、延误或改变客户下单指令,诱导、强制客户按自己的意志进行交易的;
四、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1、维权需要准备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我们投资者或受骗者应当准备以下证据:
1)相关聊天记录。
分析师或代理商或喊单人员的聊天记录是最基础的证据,这也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因为这类证据能够充分反映我们受骗者受骗的整个过程,相关分析师或代理商在聊天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的地方,能够在聊天记录中得到充分反映。这类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通常而言,正规期货交易都不允许喊单,但事实上很多情况下都存在喊单,这是违规的。有的还存在代客理财的情况,更是违规的。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是,这类证据很多当事人只有部分或全部删除了,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当然没有了这关键证据,不代表不能维权,仍然可以维权,只是维权成本会高一些,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别无他法。
2)相关交易记录。
投资者或受骗者在交易所软件上的整个交易过程,都能在交易记录中得到反映,这份证据能够证明在交易所或平台交易的过程或资金损失过程,只要能够登上相关的交易软件,此交易记录基本都能够下载下来。但实践中,许多受骗者无法取得相关交易记录,主要是因为无法登录交易软件,有的交易记录已经被平台删除,也是部分原因。
当然对于正规的期货交易,相关的交易记录肯定都会存在,不会存在不能登录账号的情况。
3)相关出入金记录。
此类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自己银行账户的出入金情况,能够反映受骗者投入的资金情况,以及出金情况,两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资者的全部资金损失。这类证据受骗者基本都能保存,只需要去银行打印一下银行流水即可。
以上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应当具备的基础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在维权的过程中,如果这些基础证据都没有或不全,那么维权的难度会增加。如果相关聊天记录没有了,那么再想取得只能由受骗者自己想办法。
如果您投资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
、平台还在运作,还没有跑路;
2
、有与业务员,老师有聊天记录;
3
、有出入金流水或是转账记录;
4
、交易操作在一年以内;
5
、亏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
6
、投资外汇,数字币,恒指期货,黄金,股票配资,个股期权等其他产品都可以维权追回。

维权一定要尽早,时间越短越好追回。我们在此许诺,不追回你的资金决不会收取任何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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