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ST上普(600680)投资者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7    作者:齐程军律师
此前2018年3月19日晚间,上海普天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上海普天为弥补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2014年9月至11月,虚增营业收入1783.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73万元;2014年11月,虚增营业收入2478.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3.67万元。上述3笔三方贸易共导致上海普天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在上述处罚作出后,多个批次的投资者先后起诉到法院,要求上海普天赔偿其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据律师介绍,因为该案基准日尚未确定,所以目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暂时还要稍做等待,而目前已经卖出股票的投资者已经完全符合起诉条件。齐程军律师认为,参照上海普天案管辖法院的过往判例,在2015年3月21日到2018年1月10日之间买入上海普天股票,并在2018年1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此次索赔,而且此次索赔的范围包括了上海普天曾经发行的A股和B股,尤其很多B股投资者没有注意到可索赔的信息,上述律师也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B股的索赔同样符合法律规定。  齐程军律师认为,初步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3月21日到2018年1月9日之间买入*ST丄普(600680)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