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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愿交社保后反悔怎么办?不交社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日期:2019-04-02    作者:110网律师
 劳动者不愿交社保后反悔怎么办?image.png
  首先,劳动者的自愿不缴纳社保协议是无效的。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保,通常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不缴纳社保的协议。但是,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不缴纳社保的合意,签订了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其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制度,双方的协议违反了法律上的强制规定,是没有效力的。
  其次,如果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保后反悔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时候用人单位一般会在一个月内补缴。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法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履行义务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劳动者在拒绝缴纳后反悔,提出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若未提出补缴,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不予支持的。
  因为一开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不缴纳社保的合意,即使合意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但是劳动者以不购买保险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并且对于不购买养老保险的问题,劳动者亦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劳动者应该先提出补缴,用人单位拒绝后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最后,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劳动者都无权不缴纳,当发生纠纷无法协商时,劳动者可以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是涉及的人数较多的,建议最好找个专业律师参加仲裁。
        不交社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image.png
  1、劳动者不交的后果
  (1)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在部分城市无法买房;不少城市都将买房的条件直接和社保挂钩。
  2、企业不交的后果
  (1)承担行政责任:企业不交社保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要赔养老金等损失;因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image.png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概念: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费纳费人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自由职业者、农民合同工。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缴费人员缴费率为20%。 事业单位:对费率的规定因地区不同而各不相同,具体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3、费率和计费依据
  企业缴费费率为20%左右,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企业职工个人费率为8%,计费依据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事业单位费率不同,职工计费依据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为计费依据。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4、基本养老金的使用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具体的政策是由劳动部门制定和解释。
  (二)失业保险费
  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1、失业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失业保险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费率和计费依据
  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为2%,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为1%; 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4、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
  概念: 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
  1、基本医疗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3、费率和计费依据
  单位缴费的费率在6%左右,职工个人的费率为2%。 企业缴费部分的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个人缴费的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四)工伤保险费
  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时,获得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享受职业康复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制度。
  1、工伤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2、工伤保险缴费
  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
  3、费率和计费依据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立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立若干费率档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经办机构调整。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
  4、工伤保险金的使用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职工因工致残的,按照《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1994]第45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生育保险费
  概念: 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制度。
  1、生育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2、生育保险缴费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
  3、费率和计费依据
  费率为1%,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
  4、生育保险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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