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中买卖人体器官的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9-03-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买卖人体器官的刑事责任:
1.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2.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3.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学员问: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请问老师针对以上规定,什么情况下定盗窃罪,什么情况下定侮辱尸体罪。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应当定盗窃罪;本人生前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定侮辱尸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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