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发布日期:2019-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本罪是指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行为。对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包庇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事先与毒品犯罪分子共同策划,允诺事后帮助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应以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49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