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容留他人吸毒罪
发布日期:2019-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容留他人吸毒罪
本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行为既可以是主动实施的,也可以是被动实施的;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对于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精讲:容留他人吸毒罪
»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精讲:强迫他人吸毒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备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备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司法考试刑法备考: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司法考试《刑法》罪名:组织卖淫罪的概念与特征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