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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发布日期:2019-03-05    作者:邓普云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面7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是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由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是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裁员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或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这一类情况下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辞职,以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需要注意,是要由公司方面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先说就不一样了);
6、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降低薪资待遇和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不接受,结束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7、如果劳动者因为非工伤患病,在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还是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下公司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三、试用期辞退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你可以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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