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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租的厂房如未通过消防验收会受到什么处罚?
发布日期:2019-02-21    作者:张静律师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在建设时必须依法进行消防备案,并在使用过程中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安机关可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消防法》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当然,公安机关还有权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中涉及到的治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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