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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股民胜诉,上市公司坚持上诉!
发布日期:2019-02-19    作者:张云律师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代理的几十位雅百特的股民近日收到南京中院一审胜诉判决,股民获得100%的赔偿,没有扣除任何系统风险。根据判决书确定的索赔时间段为:
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8日之间购买雅百特股票,在2017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导致的亏损都可以索赔。


据南京中院法官透露,前期判决的对方上市公司都全部上诉!
股民应积极诉讼,争取早日拿到索赔款!如参与诉讼,请准备如下索赔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股东卡内页复印件或者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资料准备好,请快递至
张云律师 收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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