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发布日期:2019-01-12 作者:
朱明胜律师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对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应当首先以说明书及附图为依据进行解释。权利要求书等有关表述歧义,不能直接得出具体、确定、唯一的解释的,应当依据所属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及附图,对实现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得出具体确定唯一的解释,以达到确定该专利保护范围的目的。
相关法律知识
»
谈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界定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哪些
»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知识产权法复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是什么关系?
»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