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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发布日期:2018-12-12    作者:张梅律师
于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协议约定,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谓约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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