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患者该怎样维权!不要慌
在医患关系中,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很微妙,稍有不慎就用引起纠纷或者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患者该怎样维权呢?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常识。 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患者该怎样维权!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1、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3、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三种方法各有利弊,由于医疗损害赔偿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医学、法学的很多专业,调解协商简便易行,但往往赔偿金额偏低。作为患者来说,一辈子可能就遇见这一件事,根本谈不上什么经验,而对方却是“身经百战”、经验多多,几个回合下来,作为患者满心欢喜地签了协议书,后来却发现赔偿额度太小,想去再提起诉讼,但现行的司法解释又规定这种调解协议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法院基本是认可的。 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医疗事故和解协商协议有效的四个注意: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 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