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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进行维权!
发布日期:2018-12-07    作者:丁嫣律师
  1、协商进行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进行调解。
  当事人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其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进行自愿的一个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其强制的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么同样的也可以向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处理。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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