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交友谎称未婚 诈骗财物获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18-1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张莉) 社交平台的兴起,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但也不乏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利用社交平台交友,虚构个人信息从而牟利,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胡小柔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胡小柔通过手机“微信”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陆小东,向其隐瞒已婚事实,取得其信任。后在交往过程中,胡小柔以经济困难、身患癌症需要手术费等为由,累计骗取陆小东人民币17871.08元及“VIV0”牌手机一部。
同年10月2日,被告人胡小柔在舒城县某宾馆内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后其近亲属赔偿了陆小东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小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其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