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 构成盗窃罪获刑
导读:共享单车在近几年风靡各大城市,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韦某国因锯锁并企图将两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最终构成盗窃罪并获刑。关于盗窃罪有哪些问题需要我们注意,构成盗窃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
2018年1月25日,韦某国悄悄将两辆摩拜共享单车推到其上班的工厂仓库内,用工厂的手模机将车锁锯掉,然后将其藏匿在一个发电机房内据为己有。就在韦某国锯切车锁时,恰巧被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拍了视频传到互联网上。摩拜单车官方接到爆料后,其运维人员通过网上的视频查出了单车编号,并通过GPS定位系统查到了两辆被盗自行车最后的骑行记录及其具体位置,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龙岗区爱联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韦某国抓获。经鉴定,两辆被盗摩拜共享单车价值人民币4760元。韦某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韦某国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盗窃罪的相关规定
盗窃罪是社会生活中最常发生的犯罪,我国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盗窃行为看似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但在刑法上其最高刑可达无期徒刑。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犯罪行为规定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根据该法条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构成犯罪,盗窃公私财物要求达到数额较大,而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则无数额要求。
本案中,韦某国将两辆共享单车的车锁锯掉,藏匿在机房内据为己有,经鉴定,两辆被盗摩拜共享单车价值人民币4760元。韦某国的行为属于盗窃公私财物,且符合数额较大,韦某国构成盗窃罪。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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