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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以房子实际面积为标准进行补偿吗?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在拆迁时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18-11-29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拆迁补偿以房子实际面积为标准进行补偿吗?
京平律师答
拆迁补偿不一定以房子实际面积为标准进行补偿,要看以下具体情况:  一、有产权登记证,实际测量的面积>登记面积→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由于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或测量不准确,可能导致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如果出现产权证记载的四至与被征收人所认为的四至相同,但被征收人认为记载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实地测量,如果实际测量的面积大于或者小于产权证记载的面积的,应当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有产权证,但有证据证明可以推翻登记面积→以证据证明的面积为准  房屋产权证是房屋登记机关依职权颁发的权属证书,具有很强的证明效力,但也不是不可动摇的,实事求是才是最高准则。如果我们可以提供充分的房屋产权产籍资料或者其他有效证据,足以推翻房屋产权证记载的面积的,就应以证据证明的面积为准。  三、没有证的房子,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记载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由于我国房屋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少房屋未登记,对此类房屋,应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四、没有证的房子、没有批准文件记载,各地不同,一般以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  没有房产证,没有批准文件或者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的如何处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  比如上海市规定,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有相关材料证明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并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屋调查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合肥市规定,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1986年航拍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结合1986年底前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予补偿;1986年底前地形图无标注的,可以结合1986年后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予补偿。  如果你的房子没有相关证照,应该关注本地的地方性规定,而不应轻易被拆迁办看似有道理的说辞“忽悠”,对自己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在拆迁时有什么区别?

京平律师答


一、首先要明确概念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未经国家房管部门颁发产权证。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称谓。我国是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与集体土地所有制,其中国有土地的使用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房屋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办理相关许可证件进行房屋建设并可以出售,房屋所有权人经房屋登记单位办理产权登记并颁发产权证书,该房屋还可以再次流转交易。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村集体基于村民身份而分配土地使用权益,进行住宅房屋建设,不同于大产权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该类房屋的交易受严格限制。  二、拆迁中的区别  1、征收拆迁流程  小产权房主要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无论是村民自己居住使用还是出卖给非集体成员使用,在拆迁时都要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主要有以下几步:  ①当地市、县级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征询意见、实地调查与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上述材料组卷向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报批;②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作出批准文件下发当地,当地国土部门组织公告;③市、县级国土部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求意见,之后由市县级政府批准实施。  大产权房一般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征收,主要程序是:  ①由征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征收范围、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论证、听证;②征集意见后修改补偿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落实征收补偿费用;③在完成上述程序后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实施;④实施征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最终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  2、拆迁补偿  购买的小产权房由于合同效力以及产权变动存在缺陷,在遇到拆迁时,补偿会存在较高风险。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买受人(除非已经成为该集体经济成员)难以获得人员安置资格;另一方面一旦原房主在拆迁时反悔,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购买人可能承担合同无效的风险,此时拆迁补偿款需要在购买人与原房主之间根据过错程度进行分配,购买人在拆迁中有可能只能获得搬迁、装饰装修补偿等部分。  而大产权房无论是交易还是权属登记是更有保障的,在征收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补偿,并给予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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