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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房屋转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2018-11-07    作者:丁嫣律师
        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
  例如有网友咨询:我们现在合同到期了,合同上写着到期结清水电费就给退押金。我们一直找他结清水电费,退押金,她就一直见我们,找各种理由推辞,说大房东不给他钱,他不能给我们钱,还张口骂人。我们现在想起诉他,不知道怎么起诉?费用多少?他这样算是违约吗?
  一般这种事情,应该在离开房屋的时候结清,否则你就既不退房也不付房租。
  打官司也不是不行,但结果不会很理想,你会耗费很多时间,而最后还是没拿到钱,从程序来说,拖上一年是完全没问题的。再说你也不见得赢,毕竟你们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是很成问题的,你可能会输:
  他是二房东,如果他租房给你,未经房主知晓和同意,那么,你们之间的租赁协议,本身就是非法无效的,所以,接下来建立在该无效合同下的提前退房退回押金等等,自然更是无效的。
  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总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没有违约情况的,二房东应该退还押金。二房东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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