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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注销?
发布日期:2018-10-30    作者:张静律师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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