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中单位犯罪问题
发布日期:2018-10-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单位犯罪问题: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所有的单位犯罪都实行双罚制
B.单位犯罪不能成立自首
C.法人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犯罪的不能成立单位犯罪
D.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能由自然人实施的犯罪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位犯罪。
选项A说法错误。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也有例外,即有些犯罪法条表述为单位犯罪,但刑法规定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本身。
选项B说法错误。单位犯罪以后,如果符合自首的条件,也可以构成自首。
选项C说法错误。200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第1条规定,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选项D说法正确。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能由自然人实施的犯罪。
学员问:b项的法律依据?
法律教育网教务老师回复: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由此可知,刑法并没有限制只有自然人犯罪才能成立自首,因此单位犯罪也是可以成立自由的。您可以再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