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法考答疑精选: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8-10-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题】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   【回复】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有欠税事实的存在,即行为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二是行为人为了不缴纳欠缴的税款,实施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如转换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三是行为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其欠缴的税款。四是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灾缴税款数额必须在一万元以上。   两罪的最大区别是主体不一样,逃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其次是行为方式不同,逃税罪的行为方式是通过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方式进行逃税,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行为方式是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达到不缴纳税款的目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