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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载邻居出车祸致人亡 江西一男子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8-10-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得知邻居没有收入,男子好心帮其介绍做小工并开着自家的三轮摩托车载其一同前往,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邻居死亡。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邓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邓某与曹某系邻居。邓某看到曹某年纪较大但没有生活来源,便想着自己要去某工地做小工,就介绍曹某和自己一起去。2018年4月21日,邓某骑着自家没有年检也没有购买保险的三轮摩托车载着曹某去做工。途经湘东区西源水库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造成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邓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整车制动性能不合格,车况不正常,邓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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