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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署借名购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8-10-16    作者:张静律师
1、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购房时如果已婚,因购房资格实际是以家庭单位审核的,且婚姻期间购买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好签署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避免发生未参与签署的一方以不知情为由,对协议提出异议。如果被借名人是老人,最好要求其子女签署利害关系人知情同意的内容。
2、具体购房行为,可由登记方给实际所有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由实际购房人具体操作,也可共同出具操作。但相关协议、房产证、票据等文件,实际所有人应要求持有原件。
3、除协议外,实际购房人还应有充分证据证实购房资金来源。因此,付款行为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并保留相关凭据。
4、为保证房产不被登记所有人擅自处置,或不因其他原因被查封、冻结,在全款购房,不涉及银行抵押的情况下,实际所有人可以要求登记人协助把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更加安全。
5、协议文本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不同,法律风险和要求也可能会不同,需要的话,可找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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