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 自诉还是公诉
拓展资料:
1、重婚罪的概念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罪的构成
(1)犯罪主体分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2)犯罪客体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犯罪主观要件是故意。
(4)犯罪客观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自诉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
(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
(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
(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虐待案;
(七)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遗弃案;
(八)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