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601558)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华锐风电(601558)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齐程军律师团队)
2017年12月,华锐风电(601558)投资者索赔案将再次开庭审理。该案前期已有若干投资者获得两审胜诉判决,后续投资者起诉必胜。目前该案还在诉讼时效之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发起索赔。
2015年11月11日,华锐风电(601558)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华锐风电按照《证券法》规定顶格处罚,故华锐风电的时效到2018年11月结满,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
华锐风电(601558)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7日期间买入华锐风电(601558),并且在2013年3月7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
事件起因:
经证监会查明,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 2011年度利润 277,851,672.33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37.58%。
(一)2011年年报提前确认,2012年完成吊装
(二)2011年年报提前确认,至2012年仍未完成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