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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8-07-24    作者:许仙凤律师
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程序
1、离婚的途径有两种: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解除婚姻关系:
①、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②、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
3、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4、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
5、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婚姻法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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